各研究生培养学院、全体研究生:
为表彰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干部,按照《武汉轻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》(校研究生[2014]3号)要求,现将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范围
在校研究生会、学院研究生分会、研究生党支部、班级团支部、班委会任职满一年及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。
二、评审原则
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要始终坚持公开、透明原则,要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进行公示。不得在小范围内“暗箱操作”,不得由个别人指定学生。
在评选前,要将学校的评选办法宣传到所有研究生和每一个参加评审的老师,让学生和老师都清楚评审条件、评审程序、投诉办法,公示期间要保持咨询、投诉渠道畅通,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参与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工作的监督。
三、名额分配及公示
1、请各学院按照《武汉轻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》(校研究生[2014]3号)要求,严格评选,宁缺毋滥。
学院名称 |
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 |
食品学院 |
11 |
生工学院 |
6 |
化环学院 |
3 |
动科学院 |
4 |
机械学院 |
3 |
电气学院 |
2 |
数计学院 |
3 |
土建学院 |
3 |
经管学院 |
10 |
马 院 |
2 |
外 院 |
1 |
艺传学院 |
1 |
医护学院 |
3 |
合 计 |
52 |
2、学院评审及公示时间:即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(需公示三个工作日)。
四、材料报送
(一)各学院需报送的材料包括: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汇总表》(见附件1)纸质版和电子版。
另有《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审批表》(见附件2)由学院存档备查。
(二)报送时间:2018年10月31日
联系人:汪娴
联系电话:027-83913149
研究生工作部
2018年10月18